長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調整近期省外入(返)長車輛人員查驗政策的通知
2022-01-15 來源: 編輯: |
各縣區疫情防控辦,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現就省外(入)返長車輛、人員有關查驗政策調整如下:
一、對近14日內天津市等中高風險區及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的(入)返長車輛予以勸返。持有《進出XX省(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長治市疫情精準防控能源保障點對點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可順暢通行,出交通卡口后,實行閉環管理。
二、省外其他低風險地區入(返)長車輛,需對司乘人員進行測溫、驗碼并查驗48小時以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符合條件的予以通行,否則,在第一落點進行核酸采樣。
三、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場站,需對所有省外入(返)長旅客進行測溫、驗碼并查驗48小時以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符合條件的予以通行,否則,在第一落點進行核酸采樣。
其他未提及的防控措施仍按照《長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從嚴從緊強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第1號)執行。
政策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長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月13日